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老婆拔我氧气管后,我重生了 > 第226章:摇人?那就比一比!

  鄄城上下都有了动静。

  只有咸胜志这里还在为丢掉生意而恼怒。

  “tmd!要我知道是谁给老子搅黄了生意,老子弄死他!”

  一旁的牌友冷嘲热讽的道:“你子不是在外面沾花惹草的,得罪了什么人吧?”

  “哎?老咸,我听你那个便夷儿子,在北混得不错,不是他来找你吧?”

  咸胜志一听,立即拉下脸:“草!他还敢找老子的麻烦?老子不找他麻烦就不错了,他还欠老子的钱,这次来,老子非得让他连本带利的给我吐出来!”

  “不行,回家我就让那臭娘们儿把那野种给我叫来,老子现在生意要周转不开了,得用钱!”

  “哈哈哈,那你回去呗!”

  牌友们嘲笑着他,咸胜志也没心情再打下去了,干脆起身披上衣服,开着他刚买的路虎车准备回公司。

  没有买卖,还得跟公司的那些货车司机一下。

  这边才刚下楼,就听到电话响了。

  是公司打来的。

  “草,那边也知道了?”

  咸胜志拿起电话,爆粗开口:“草,有啥事?要是没事儿,别怪我骂人!”

  “老板,公司来了个年轻,跟嫂子拉拉扯扯的,还要带她走。”

  咸胜志一听立即恼了:“什么?这臭娘们儿给我戴绿帽子?!她是不是想死?!”

  “不是,我听嫂子好像是他妈?”

  “什么?那个杂种还真的敢来?他人在哪儿?你别让他跑了!”

  工人一听,立即来了精神,不过还是担心的道:“老板,对方好像挺牛逼的,要断了咱们的活路,把咱们订单掐了。而且还带了个年轻。语气挺吊的!”

  “草!还真的是这杂种给我搅黄的!tm的!你打电话给大力,我这就回去,杂种有点能耐了,就回来给我搞事儿,他还tm的早着呢!”

  骂骂咧咧的,咸胜志上车准备往公司赶。

  而公司的伙计们也都有磷气。

  摇人?谁怕谁啊?

  还能怕他们这两个年轻?

  见到工人打电话了,荀美琳真的慌了:“快走,阳你快走!”

  宋阳回头红着眼眶道:“妈,时候我没能力,跑了,颠沛流离。”

  “上次,你给我钱,让我跑了。我活得寄人篱下。”

  “这次,我不会再跑了,我是来还钱的,连本带利给咸胜志好好的算个清楚!”

  荀美琳傻了。

  当年,她就是被咸胜志逼着嫁的。

  咸胜志当时看上了荀美琳的美色,就各种想办法。

  他假意答应,会好好照顾宋阳,但背地里,想要找人弄死宋阳。

  荀美琳偷听到消息之后,就直接把钱给了宋阳并且把他赶走。

  这些年,为了这件事,咸胜志就一直对她非打即骂,还让她做工还钱。

  宋阳过去没有能力,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
  其实还钱是救不了荀美琳的。

  这一点谁都知道,收拾咸胜志这种恶棍,是可以一毛钱都不用的。

  所以,有钱了也救不了荀美琳。

  这也是为啥荀美琳一直赶宋阳走的原因。

  咸胜志跟本地的地头蛇有勾结,他一直给人家好处,打点关系。

  这才让咸胜志一直这般嚣张跋扈。

  但这次,他怕是打错算盘了。

  这次他们招惹的,可不是一般人。

  而是东海的十三太保!

  两者的差距,真的是差地别!

  正因如此,宋阳这次决定要彻底改变母亲的认知。

  他不想再隐忍了,他的努力不是为了继续让母亲被虐待,继续低三下四的苟活。

  这样的日子,他活够了!

  “阳……”

  荀美琳也是第一次见到儿子如此坚决。

  他的那份自信和从容,让她有些陌生。

  这还是自己的儿子?

  一旁的李晗风也劝道:“阿姨,您真的不用担心,只要您在东海,我敢拿命跟你保证,没有人敢动您的。不知道您还记得唐景明和柳月虹么?”

  “嗯?你明和红?”

  宋阳点点头:“我遇到了他们,现在明哥在海都,他是东海十三太保之首。红姐也是。最近他们也帮助我坐上了这个位子。现在儿子真的不需要再害怕什么咸胜志或者是宋家。他们要是敢动你,那就意味着要跟我们整个东海为敌!”

  东海十三太保。

  这个名头,就算是孩都知道。

  这谁不知道啊?

  十三太保代表东海的十三位话事人,那真的是呼风唤雨的存在。

  尤其是做生意的,谁不知道这个?

  再加上,她好歹曾经也是宋家的夫人,当然知道这个位子代表什么。

  荀美琳是真的没想到,宋阳竟然是十三太保。

  不过,刚刚儿子已经打了这里的所有工人,那么多人,都近不了儿子的身。

  显然,这些年她已经太不了解宋阳了。

  而就在这个时候,一辆路虎停下。

  车门打开后,咸胜志怒火中烧的从车上下来,他看到宋阳之后立即扑过来:“你个杂种,老子今非得弄死你!”

  咸胜志刚扑过来,荀美琳吓得不由自主的躲在儿子身后。

  而此时宋阳抬起一脚。

  砰!!

  咸胜志竟然直接飞了出去。

  重重的撞在路虎车的车门上。

  哗啦啦!

  咸胜志的头撞在侧玻璃上,竟然直接把玻璃砸碎。

  他开的路虎是路虎极光。

  并不是那种百万级别的大虎子。

  宋阳收回脚,气定神闲的道:“咸胜志,这么久不见,你还是这么人渣?”

  咸胜志终究快五十的人了,他那里还是宋阳这种青壮年的对手?

  更何况,他面前的宋阳,是曾经当过老大,横扫过东海的大人物。

  宋阳眼神冰冷的看了他一眼,那一瞬间迸射出一股杀意。

  让咸胜志感觉到浑身冰冷。

  而就在这个时候,一辆面包车停下。

  车上呼啦一下子,走下来不少混混。

  领头的,是一个带着墨镜的光头,脸上,脖子上还有手臂上都带着纹身。

  这人就是他们口中的“大力”。

  其实就是个混混头头。

  在这片街区混,咸胜志跟他一直狼狈为奸,做了不少坏事。

  大力看了看受赡咸胜志,接着看向宋阳道:“呦呵?子身手不错嘛!怎么?会点三脚猫功夫,就打算在老子的地盘上闹事?”

  “家事,我劝你少管闲事。”

  “草,这是老子的地盘,你算个球?敢跟老子这么话?兄弟们,给这子活活血!”

  就在混混们要动手的瞬间,突然有汽车鸣笛。

  接着,发动机轰鸣声炸街似的响起。

 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恩佐停下,跟着这辆法拉利的是一辆兰博基尼。

  继续看下去,后面还跟着911。

  一整条街,一眼望不到头,全是超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