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修真小说 > 我在大虞长生 > 第30章,处世

  砰!

  曹蛇无头尸体落地。

  他一死,没了约束,黑蛇顿时再次发狂,一个弹射,向着最近的袁达扑去。

  哗!

  刀光再闪。

  众人只感觉眼前一花,什么都没看清,就只见:那条闪电般向袁达扑去的黑蛇,已经是跌落在地上,一分两半,微微抽搐着。

  注意:是两半,不是两段,从蛇身中间一分为二!

  ‘好厉害!’

  方锐目光一闪:‘这一招,我看得清,却躲不开、挡不住。’

  不仅是他被震住了,其他人同样失声,为这般精妙的刀法所震惊,眼睛瞪得溜圆、嘴巴张大,噤若寒蝉。

  曹蛇的两个跟班,原本还想分辩两句,近距离见到这一幕,直接裤子都湿了,扑通一声瘫软在地。

  始作俑者高要,更是瞳孔猛地收缩,脸色发白——这次可不是装出来的,而是实实在在的!

  这一刻,他内心都产生了动摇:自己竟敢利用这般的人,借刀杀人,是不是失心疯了、昏了头了。

  如果说,之前曹蛇的黑蛇暴动,公然挑衅了黑市规矩,哪怕其中另有隐情,也在事实上落了黑市面子;

  那么,这一刻,袁达就是用曹蛇的人头,以及那一手精妙的刀法,将这份面子重新捡了起来,并立成了‘金字牌坊’!

  “来人,给此人拉下去救治。”

  袁达淡淡看了高要一眼,从怀中取出一块绸布,擦拭着横刀上的血液,随后,极有韵味地回身一插,收刀入鞘。

  “这可真是……”

  从头到尾目睹了的方锐,心中震撼莫名,揣摩着这一切:‘之前有个路人说的没错,无论如何,曹蛇是在众目睽睽之下,坏了规矩……所以,此人必须死!’

  ‘高要被抬走,给予治疗,会不会被‘意外’死了、埋了,再不出现?’

  这个疑问刚刚生出,他内心,就给出了答案:‘不会!至少,暂时不会,因为在明面上,高要是受害者,黑市纵使不怕,也要应付一下悠悠众口。’

  ‘不过,高要虽然暂时保住性命,日后也必有一劫……袁达似乎看出了些什么,某种意义上说,高要这是拿他当刀……’

  ‘呵!小儿舞大刀,岂是好玩的?没有那个力量,却强行持刀,就要做好被反噬的准备!’

  ‘高要此人,更大可能的结局是:十天半月后,在这件事逐渐平息,被人忘记时,十分‘正常’地横死街头……’

  方锐思索着这一切,揣摩着其中道理,学习处事思路、手腕手段。

  他并不会因为自己是穿越者,就在心态上高人一等,认为自己比这個世道其它人,都要聪明……

  那般,迟早会栽跟头!

  ‘活到老,学到老,不断学习,才能不断进步……这亦是苟道的一部分。’

  方锐心中暗道。

  当然,他也只是将其当做一个样板例子,吸取经验、教训,至于具体事宜,是不会插手的。

  ——那又不关他的事!

  ‘之前面对曹蛇,我都没帮高要;不久后此人的一劫,我更是不会管……’

  ‘其实,这般也好,也免得可能脏了我的手。’

  不得不说:方锐在见识过了高要狠辣后,以他的小心谨慎,内心是存有一份忌惮的。

  很快,黑市出口恢复秩序,来往人员重新通行。

  方锐通过时。

  袁达似乎还记得他,对方锐微微颔首。

  顿时。

  方锐成了往来人群瞩目的焦点。

  来黑市的熟人都知道:袁达一向眼高于顶,能得到他的认可的,一定是强者。

  还不知道方锐的,顿时开始询问周围人,响起一片窃窃私语。

  “这人谁啊?”

  “这你都不知道?成品药鼻祖!新药‘生肌粉’、‘去疤膏’的售卖者……哦,外面是叫‘美肤膏’的!”

  “嘿,这些算什么?周长林、高通,听说过没?那两个凶人,前两天带着兵器追杀此人,现在没消息了,这人却还活着……”

  “嘶,此子恐怖如斯!”

  ……

  ‘果然是强者!’

  不少人心中纷纷冒出这般想法,望向方锐的目光,满是忌惮、敬畏,暗暗将他列为了黑市中最不可招惹之人之一。

  ‘竟然借到了此人的一丝凶威……能让我减少一些可能的麻烦的同时,也会让我将来的敌人尽可能高估我……只能说:利弊参半吧!’

  方锐暗暗想着,抱拳道了声‘袁爷’,离开黑市。

  ……

  一路疾行,回到柳树胡同。

  远远的,方锐看到两道身影在这边巡逻,他也没有避着,径直迎了上去。

  “方兄弟回来了?今晚这边无事,放心吧!”其中一人赫然是江平安,另一人则是他的手下。

  “谢过江兄了,其它人呢?我出去的时候,似乎看到不少……”方锐闲话道。

  “我的那些手下?都散出去,巡逻去了,捞油水……”

  江平安使了个眼色:“你懂的。”

  方锐颔首。

  他的确懂得:这年头,日子不好过,去黑市的人不在少数,万一被巡逻的衙役抓住,就不可避免地要破财免灾;小偷小摸,不太严重的,逮住了,只要给钱,照样能放走。

  还有更丧心病狂的衙役,默许贼人偷盗,甚至更进一步,相互勾结,和窃贼分成,充当保护伞……

  当然,这种害群之马倒也算不太多,方锐也只是听江平安是提过一嘴,至少,江平安是没这么做的。

  ——不然,方锐就要怀疑此人太没有底线,及早疏远了。

  “麻烦这位兄弟了,一点心意,不成敬意。”

  方锐从怀中掏出一把大钱,递给旁边那个衙役。

  对方守在这边,少捞了油水,一次的话,看在江平安的份上,也不会说什么,但不可能次次这样。

  若是一直没有补偿,必然心怀怨怼,特别是:巡逻守护这种事,主观因素很重要,人家心里委屈了,故意出工不出力,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就可能酿成不必要的祸患。

  所以,还是要有所补偿的,这是为人处世的道理。

  当然,也不可能给太多,像个冤大头一样,这其中的度,需要自行把握。

  “这……江头?”那衙役看向江平安。

  “看我干什么?我兄弟给你的,接着就是!”

  江平安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,也不会阻拦这手下不收,踢了这手下一脚,骂骂咧咧道:“这些大钱,可比你去巡逻捞的油水还多些,那般还要到处跑,怎比跟着老子在这边歇息轻松?还不快谢谢我方兄弟!”

  他是个心思玲珑的,这是在故意卖方锐人情。

  “哎,谢过方爷!”

  这衙役被踢了一脚,也不生气,反而满脸笑容地向方锐道谢。

  因为:正如江平安所说的,他在这边守着,轻松不说,油水还比其它衙役多些,远远超出了心理预期。

  ——原本,他可是以为这是要来打白工的。

  “自家兄弟,何必道谢?下次说不得还有劳烦的时候。”方锐说着漂亮话。

  “方爷放心,您的事,就是我的事。”这衙役拍着胸口,满口答应,保证一定尽心。

  “客气!”

  方锐回头看向江平安,手伸进怀里,作势掏钱:“还有江兄的一份……”

  “方兄弟这不是磕碜我吗?”

  江平安笑着拍掉了方锐的手:“没你这事,我照样守在一处歇着,在哪歇着不是歇着?下面人捞的油水,也都有我的一份……”

  “所以,和我见什么外?真要有心,请我多喝两顿酒就是了。”他笑道。

  “那可就说定了!”

  方锐又和江平安闲聊两句,分别离开。

  走出一段距离,凭借他过人的耳力,还能听到身后隐约的声音。

  “头儿,咱们这就走了,不守了?”

  “废话!我方兄弟可是入品武者,他回来了,哪还用咱们继续守着……若有贼偷敢来,那是主动往刀口上撞!”

  “柳树胡同的其他人家……”

  “其他人家关我屁事?!过好自个儿的日子吧!这世道下,你管得过来?管不过来哟!”

  ……

  归家,一切无事。

  方薛氏、方灵从地窖出来,回屋,点灯。

  火光跳动,充斥整个小小的屋子。

  方锐解下褡裢,黄豆、猪板油、风干兔,这些好东西,一样接着一样,从褡裢中取出。

  方薛氏、方灵,皆是高兴不已。

  在这个世道,这个年景,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紧俏的物资,更让人有安全感,感到心中踏实。

  方薛氏一边心疼着钱,一边高兴收拢东西;方灵眼睛发直,似乎想到了它们变成美食的样子,吞咽着口水。

  方锐在一边看着,开心地笑了。

  前世小时候,他父亲出门回家,总会带一些肉包、或者其他零嘴,看着他吃,在一边抽着烟,眉眼舒展。

  他想着:这会不会是同样的一种心情。

  ‘老父亲的心境?不,一家之主的成就感吧?’

  不过,不管是不是,方锐都想说:这种感觉,其实挺迷人的。

  各自洗漱,回屋安睡,讲故事。

  如水一般的夜色中,一天过去了。

  ……

  时光如梭,天空明暗了两次,就是匆匆两日过去,宁静无事的日子,总是过得很快。

  因为新药出现,利润大增,方家的生活质量直线上升,有了油水,方薛氏、方灵脸上,也渐渐有了健康的红润。

  柳树胡同的其它大多数人家,却还是一如既往,艰难困苦。

  江平安家,方锐基本是隔一日一去,喝喝酒、吃吃饭,拉近关系,交流感情。

  两人处得相当不错,相比之前,又有升温。

  ……

  这日晚上,月上梢头。

  到了晚饭时间。

  今日,方家晚饭:棒子面粥、棒子面馍,一碗炒野菜,一小碟炒黄豆,一小碗烧兔腿,里面还有两个煎鸡蛋。

  热气腾腾,荤素菜的香气袅袅,充满了小小的屋子。

  “哇,又是好饭,好香啊!”方灵撅着屁股,趴在桌子上,大眼睛闪亮亮,小鼻子翕动,大口吞咽着口水。

  她已经找到了规律:每隔两日,当晚上自家兄长要出去时,家里的饭菜就会好一些,油水足一些。

  近来么?似乎格外好一些。

  “什么叫好饭,什么叫差饭?”

  方薛氏在小丫头脑袋上敲了一筷子:“炒黄豆、煎鸡蛋、兔腿,都是给你兄长的,他晚上要出去做事,吃饱了,才有力气。”

  “哦,我知道的,我不吃。”方灵懂事地收回目光。

  方锐笑笑:“娘,你和灵儿也吃些吧!让你们看着,我一个人吃,怎么吃得下去?”

  在他坚持下,分给了方薛氏、方灵一人半个煎鸡蛋,方灵还有两块兔肉、一大把炒黄豆,再多,方薛氏就说什么也不肯了。

  其实,只是这些,方薛氏都在说太宠着方灵了。

  方锐笑道:“家里再缺,也不缺这一口的啊!”

  他是想着,让方灵养好身子,将来可以练武的。

  这个时代门户之见严重,即使是开明如方百草也不例外,按照祖训《养身功》传男不传女,但他不同,倒没有这种偏见。

  ‘到时,爹如果不答应,我另找一份功法就是……不过,这丫头才五岁,还太小了。’

  方锐这般想着,看向方灵。

  只见:这小丫头埋着头,吃得香极了,一口只咬一点点,吞咽入肚后,小脸上露出一种极为满足的表情。

  让方锐都看得都胃口大开。

  他都有些明白了,为什么前世之时,会有吃播大行其道。

  一家人聚在一起,在这一张小小的桌上,吃着饭、说着闲话。

  “……昨个儿,我看着咱胡同有两家,在采摘柳叶,那东西……唉,日子也是难……”

  方薛氏叹息道:“其中,还有枣槐家,他家当初是帮咱家说过话的,锐哥儿,咱家要不再借他家一些麦糠?”

  “也行。”

  方锐想了想,答应下来:“咱家存着的麦糠,也挺多的,反正也不吃,只是当着备用,借出一些也无妨。”

  上次,他虽然给枣槐家带去了五六斤麦糠,但枣槐叔一家三口人,即使每日半斤,就着一些柳叶吃,这些日子也早吃光了。

  火光摇曳。

  一顿晚饭,就在这种温馨的氛围中结束。

  饭后。

  方薛氏去洗碗,打理厨房;方灵一边满足地摸着小肚子,打着饱嗝,一边拿抹布擦桌子。

  “灵儿,里面叉上门,其它人来了不要开,等我回来。有事就大叫!”

  方锐交代过后,提着一个装着10斤麦糠的小麻袋,出门去了。

  枣槐叔家也不远,就几步路的事情,即使有事,很快就能赶回来,倒也不用太过担心。

 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