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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个影帝要加钱正文卷第五百七十九章:准备打开杀戒今天发生的战斗,对其他人来说或许是一场惊险的战斗,不小心就命丧黄泉。

  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张威,巴伦等人,表现得并不轻松。

  虽说干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活儿,但没人愿意天天在刀尖上跳舞。

  整个团队里,除了丁修。

  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并没有让他有半分恐惧,有的只有慢慢燃起来的热血,就跟打鸡血似的,非常兴奋,

  来到这个世界十多年了,他也憋了十多年。

  为什么这些年他的功夫慢慢落下,不如以前那么勤奋刻苦?

  原因很简单,练了又能怎么样,既不能打,也不能杀,一打一个犯法,一杀一个牢底坐穿。

  所以时不时的练一下,当成强身健体的娱乐活动算了。

  但是今天的战斗,一下子把他的热血勾起来,子弹命中敌人眉心,手下又收割一条人命的快感,让他熄灭的武道之心重新活过来。

  丁修知道,或许这辈子,他就这一次可以发泄的机会。

  错过今天,以后再也不会有了。

  所以他才会跟过来。

  即便前路危险,可能丧命。

 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就跟一个憋了八十年的老光棍走夜路遇到勾引他的女鬼一样道理。

  明知道有危险,但也会义无反顾的上。

  要么女鬼榨干他,要么他把女鬼摇散。

  张威沉声道:“修哥,你不该来的。”

  “怎么,怕我拖后腿啊,要不下车咱俩单练?”

  张威不吭声。

  他当然不是这个意思,不用武器的话,丁修能打他十个。

  但战场上可不是拳头说了算,这年头,谁还玩近身,就像今天,双方的交火距离最远的时候隔着上百米。

  只靠一双拳头,你拿什么打?

  不客气的说,给张威一把枪,他能打十个泰森,一枪一个。

  丁修实力强不假,但在战场上具体如何不好说,两人也没比试过,没法比试,总不能一人一把枪对练。

  “这位兄弟说的对,修哥,其实你没必要来。”巴伦说话直接得多:“伱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,那就是国际大事件了,轰动全球那种。”

  “以后你得载入史册,全球老百姓听了你的故事,都得说一声牛批。”

  说着,巴伦自己都笑了。

  丁修要是死在这里,百分之百登报,尼玛,著名影星是雇佣兵,一把枪杀进毒枭老巢。

  这新闻,不比变形金刚来的轰动?

  “怎么,你也要和我练练?”丁修把手枪放好,目光一抬,对上车内后视镜里巴伦的双眼。

  四目相对,巴伦心里发虚,用笑容掩护道:“我可不是你的对手,你要去就去吧。”

  从业十多年,巴伦枪下的人命多了去,不说百人斩,几十条人命总有的。

  但丁修那淡漠,草芥人命的冰冷眼神,他只见过一次。

  那是三年前他接的一个暗花,目标人物是一个帮会头目,性格残暴,喜欢虐杀,手下很多条人命。

  目标人物不算强,交手不到三招就被他捅穿喉咙。

  但气势确实强大得离谱,那种眼神,一看就是杀人无数,视人命如草芥的狠茬。

  丁修此刻的表情,就跟那个凶残的帮会头目差不多,不,比那个还凶狠。

  有的人是杀人杀多了,心性变得扭曲,行为举止奇怪,精神多多少少带点问题。

  丁修不一样,那是杀人杀麻木了,没有感情。

  要不是知道他是拍戏的,巴伦都以为遇到同行前辈了。

  “头儿,你这兄弟什么路子,这么野?”巴伦开车的队友好奇的问。

  他常年待在国外,并不认识丁修。

  但他认识自家老大,不管是枪法还是身手,在他们公司都是顶尖的,连老大都打不过的人,还是那么年轻,由不得不好奇。

  “别问,专心开车。”巴伦后背往后靠,转头严肃道:“我说一下流程。”

  “接下来,我们不要以名字相称,我是一号,狐狸是二号。”狐狸就是开车的队友,巴伦继续对张威道:“你是三号。”

  “你是四号,五号,六号,你是七号。”

  七号是丁修。

  “到了地方后,二号,三号,七号和我潜伏进屋刺杀目标,四号,五号,六号,负责掩护。”

  “不行!”

  “没问题!”

  张威和丁修几乎是同时开口。

  张威不同意丁修去冒险,丁修则是无所谓,人越多,他越兴奋。

  要不是现代社会热武器太强,就这种小场面,他一个人就能从大门杀进去。

  巴伦目光阴晴不定:“要不你俩先商量一下谁说了算?”

  “我!”丁修言简意赅。

  巴伦瞟了一眼张威,见他不说话,这才道:“那就这么定了,待会把车停下,趁着天黑摸过去。”

  “我们在那边藏有几包装备,我会按照每个人岗位不同分配武器。”

  巴伦等人到了小镇后,已经是入夜。

  把车停在镇外,挖出事先藏好的装备,巴伦给众人分发武器。

  几把突击步枪给了外围的几人,还给他们几颗手榴弹。

  负责刺杀的几人反而是轻装,因为要潜伏,不能太过招摇,一人两把手枪,三个弹夹。

  一个弹夹十五发子弹,加上手枪自带两个弹夹,一共七十五发子弹。

  四个人加起来三百发子弹。

  这要是都干不死此次的任务目标,那带多少武器也是白搭。

  进入小镇之前,巴伦给丁修几人简单化了一个妆。

  头顶用布包裹,脸色涂黑,粘上胡子,尽量符合当地人的特色。

  之前在城里的时候,丁修以为那边已经算是落后了,到了小镇,他才算是了解什么叫落后。

  一眼望去根本没有几个像样的建筑物,地上全是朴实的泥巴路,边上很多类似活动板房的房子,更多的是土墙房。

  水泥房在这边都算是豪宅了。

  当地老百姓穿的也很朴实,一眼望去,就一个字,穷。

  不动声色的,巴伦带着丁修几人摸到小镇深处,比起外面,这边要好得多。

  至少出现水泥房了,还有小二层,三层的,甚至出现小卖部。

  不过巷子更加繁杂,很多路口都有人放哨。

  也不知道巴伦是怎么做到的,带着几人七拐八拐的就到了毒枭老巢。

  院子外面,丁修道:“就这么简单?”

  尼玛,早知道这么轻松就能摸到老巢,他一个人都能过来了。

  巴伦白眼:“大哥,我们雇佣兵只打顺风局好吧,有危险的事谁干啊。”

  “而且你是不是有点高估这帮土老帽,这边是南非,穷地方,你以为会有加特林,火箭筒,狙击枪是吧?”

  “那你们之前是怎么翻车的?”

  巴伦郁闷:“别提了,伤心事,栽了一个路过的小屁孩手上。”

  谁能想到,一个十来岁的小孩会和他们大眼瞪小眼,然后掏出一把手枪对射。

  枪声引来警觉,接着就是被追杀。

  这边地形复杂,导致他们死伤惨重。